河南太康锅炉厂产品、零部件的检验标识

作者:管理员     点击次数:     发布于:19-01-17

河南太康锅炉厂产品、零部件的检验标识
经检查过的产品、零部件必须作检验标识,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标识。
1、检验标识用油漆写在醒目部位。
2、合格标识用“√”表示,不合格标识用“×”表示。
3、 返修(返工)后合格品:不合格品经返修完工重新检验合格后,用 “○”将原来的“×”圈起;
4、让步使用:不合格品经批准让步后,在原来的“×”后用字母“R”标记;
5、报废:若不合格品报废处理,则用 “废”字标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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