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康锅炉厂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
作者:管理员 点击次数: 发布于:19-02-14
太康锅炉厂进货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
处置方式可采用拣用、让步接受、退货或换货等,检验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在《不合格材料/外购、外协件处理单》作出处置意见,由材料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审核,质量保证责任负责人批准,交由质检科、供应科具体实施。
1、对进货不合格,检验员在物料上作“不合格“标识并向检验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及材料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报告,仓库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进行隔离。如为严重不合格,经检验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作出退货决定后,交由供应科办理退货手续。
2、对一般不合格品可拣用时,由质检员进行全检并记录,由材料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审核,报质量保证责任负责人批准。拣出的不合格品作退货处理。
3、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处理时,由材料质控系统责任负责人审核,报质量保证责任负责人批准,由质检科负责严格控制其发放,防止其非预期使用。但对锅炉受压元件用材料,如钢板、管子、焊接材料等不允许让步接受,必须坚决退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