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康锅炉厂材料/外购、外协件的保管

作者:管理员     点击次数:     发布于:19-02-18

太康锅炉厂材料/外购、外协件的保管

⑴经质检科检验确定为“不合格”的材料,应单独存放于“不合格区”内,并应标有醒目标记,由仓库管理员处理。

⑵钢材必须按炉批号和检验编号整齐摆放,并按本厂Q/JT G03.15《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规程》规定进行标写标牌。

⑶焊接材料的保管按Q/JT G03.20《焊接材料管理规定》中有关规定执行。

⑷薄板、钢管、耐火材料应置放于单独库房,妥善管理,并应标好相关的标记,做好特殊防护。

⑸易燃、易爆、易碎物品应置于单独库房,妥善管理,并就标好相关的标记,做好特殊防护。

⑹所有入库物料、均应保持清洁,按不同品种、不同规格摆放整齐,并应方便领取。

⑺保持室内外的环境卫生,零件分类分放整齐,每类都必须挂上标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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